在志愿服务的礼仪中,有一些具有普遍性、共同性、指导性的礼仪规范原则。
第一,尊重的原则
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,首先要尊重服务的对象,包括尊重对象的文化、习惯、兴趣爱好等。只有这样,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,也才能和服务对象建立融洽的关系,更好地完成服务工作。
第二,真诚的原则
志愿者在服务中要待人以诚,才会更好地被对方所理解,所接受。在服务过程中,一定要言行一致,认真履行职责,即使有时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,也会获得服务对象的理解。
第三,宽容的原则
志愿服务过程中,既要严于律己,更要宽以待人。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有人因为各种问题,对志愿者工作产生误会或责备,这时,应多体谅他人,学会与服务对象进行心理换位。
第四,从俗的原则
由于各地区风俗习惯、文化背景的不同,这就要求志愿者在服务工作中,对各地的礼仪文化、礼仪风俗以及宗教禁忌要有全面、准确的了解,才能够在服务过程中得心应手,避免出现差错。
第五,适度的原则
志愿者服务时要掌握好尺度,既要认真负责,又不能过于热情,让服务对象难以适从。
最后,微笑是志愿者最好的名牌,服务时要满面笑容,可以为服务对象创造出一种令人备感轻松的氛围,同时也表现出志愿者对服务对象的重视与照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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